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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9旬老人多次私自出走 数次遭公立福利院劝退

2014-05-08 17:46 来源:东南快报 0

  院方或对老人有成见 希望能再给机会

  郑依姆的儿子王先生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所指的母亲的种种过激行为予以否认。72岁的王先生称,郑依姆是他的继母,因年事已高,几位兄弟姐妹都已年过古稀,实在照顾不周,遂将老人托付福利院。“可能老人家有时候脾气确实不太好,但这么大岁数的老人怎么可能会去伤害别人呢?”对此,王先生认为,“可能是我母亲之前跟护理人员发生过口角,他们对老人有成见,要把老人赶出福利院。”王先生希望院方看在老人年事已高,再给老人一次改过的机会。

  对于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建议的将其母送往其他机构一事,王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也前去查看过,但由于其他机构的条件不如现在所住的好,加上母亲在里面住了两年多时间,习惯了这里的环境,她本人也不想搬出去。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在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见到当事老人郑依姆时,老人精神状态良好,并称自己在福利院里面住得很舒服,没想从福利院搬出去,对于福利院所指的其种种过激行为,老人也一概予以否认。对此,福利院肖副院长称老人只是忘记了自己所做的那些过激行为,院方关于这些都有相关录音和视频。

  协议若有相关规定

  福利院可劝退老人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教授。他表示,如果福利院和家属此前拟定的协议约定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福利院有权对协议予以解除。从昨日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肖副院长向东南快报记者出示的此前福利院同郑依姆家属拟定的协议书看,的确有“甲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但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这一条约。肖副院长称,从今年3月份开始,院方就多次同家属沟通,将劝退老人一事告知家属,只是家属迟迟不配合福利院开展工作。(记者 张发炬/文 林良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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