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一小区业主挖3米深地下室 楼上业主担心坍塌
地下室与房屋面积相同
记者佯称自己房子也买在这里,与装修工人聊起来。
装修工人说,目前,地下室快弄好了,深3米,其面积几乎与房屋使用面积相同,扩了100多平方米。全部完工,大概要花90天。这个工程,造价不菲。由于无法用机器挖,全凭手工挖,要花10多万元。
记者表示对挖地下室很感兴趣,装修师傅便邀请记者进屋内看看他们做的地下室工程。屋内的地面楼板几乎完好,只是在飘窗处将楼板挖开一块,架着一架木梯,供工人下去施工。“以后这个破口,就是屋子和地下室之间的楼梯口。”装修师傅说。记者从破口往里探,只见工人几乎把地下室的墙壁用水泥刷平,地面也刷平了。工人正在用钢丝焊接成一个方形网状的架子,加固地下室的地面后,再倒上水泥。
“这个工程,最麻烦的就是把渣土运出去”,装修师傅说,物业那边不允许这么搞,只能偷偷地进行。
物业:沟通过,业主不理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小区里的房子是框架结构,底楼楼板往下1米多是空的,这户业主也许是看到地下可以利用,就一直往下挖(开发商未把楼板下面用土完全填平),这是不允许的,属违规装修。他们曾经和这户业主沟通过,让他停工整改,不料他还是继续挖。短期内,他们将通知闽侯县城管执法部门来处理。
昨日傍晚,记者向闽侯县建设局城管执法队的程副大队长反映此事。程副大队长表示,私自挖地下室属违章建设,他们将派人到现场查看,再作处理。
擅自挖地下室可撤销产权登记
对于外立面及楼顶的违章搭盖,执法部门会拆除。可对于挖出来的“违章”,该如何处理?
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违反规划、私自挖地下室的情况,可依法责令其恢复原状——用土填平,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检验,看整改的情况是否符合主体结构安全要求。
地下室违建是否可以冻结产权?
其实,对于别墅、高档住宅小区私自开挖地下室、夹层搭盖等违建现象,福州市政府早在2007年就发文明确要求,对擅自改建、扩建、翻建、开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情形,由执法部门责令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逾期未整改或者不接受处罚,验证不合格的,撤销原产权登记,并由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记者 涂明/文 关铭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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