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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商贩占道摆摊有花招 成执法部门难题

2013-10-31 10:56 来源:福州晚报 0

  经营者在停车时还讲究“技巧”,将货车尾部挡板放下,避免车牌被交通技术监控装置拍摄到。

  记者此前跟随市容部门执法时见到,安徽、河南等地经营者多是在老家购买货车,在当地上牌后开到福州来销售水果,这些货车多是单排座的,吨位比较大。记者最近采访时注意到,经营者在福州销售水果的汽车几乎都换成了轻型普通货车,用的也是福州牌照,吨位较以前小多了。“货车限行规定调整后,就陆续更换了符合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一名经营者告诉记者,否则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记分,12分根本不够扣。

每车每日净利润两三百元

  记者连日走访了四城区主要路段后发现,鼓楼和台江的流动汽车水果摊比以往少了一些,但是仓山和晋安两个区相对较多。

  记者在鼓楼的基层中队采访时了解到,经营者在处罚后,中队会让他们写一份承诺书,以后不再继续使用汽车占道销售水果。但据执法人员介绍,承诺书对于经营者来说只是一时的承诺,这些人不久后又继续在辖区内占道经营。

  被市容执法部门查处后,面临的是千元以上的处罚,但是为何经营者不在乎?据执法人员介绍,流动汽车水果摊成本很低。经营者在接受调查时称,一辆货车日销售三四百公斤水果也是常有的事,多则五六百公斤,扣除油费等,每车每日净利润两三百元不成问题。这些经营者喜欢在闹市区路段及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占道经营,闹市区的一天营业额是相对较偏僻地方的几倍。

执法基本靠“肉搏”

  记者此前曾多次跟随市容、公安等部门查处流动汽车水果摊。经营者见到执法车辆,首先想到的就是跳入驾驶室驾车冲关。如果冲关不成功,这些经营者就会把随车的“怀孕”老婆或子女拉出来当挡箭牌。

  30日9时许,记者途经省府路山水大酒店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ARU308的货车停在路边销售水果。见鼓西街道市容管理中队前来执法,经营者将小孩紧抱在怀里,试图以此要挟执法人员“放行”。被执法人员拒绝后,经营者趁执法人员不备又驾车往西方逃跑,后被民警拦下。经过一番劝说,经营者才下车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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