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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费变空 劳动部门:要有维权意识且取证

2013-10-11 19:24 来源:东南快报 0

  环卫工杨师傅说,自己在福州做了十几年环卫工,也从来没想过维权,更不知道去哪里维权。身边的农民工群体,也都是这样,给多少就多少,也不知道如何计算。

  阿明表示,美发行业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什么加班费,自己更不会提什么维权了。

  不少网友也纷纷吐槽,假期加班已“习以为常”,能享受到一两天假期已经很幸福了。“提起加班费的时候,老板通常都是支支吾吾,一副‘谈钱伤感情’的模样。”

  而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收到公司不给员工发加班费的投诉。

  福州市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主任李仁涓表示,以前曾经有收到过,但今年国庆后还没有收到此类投诉。

  部门说法

  索要加班费须取证

  李仁涓介绍,“加班族”如果想索要加班费,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其次是必须取证。

  李仁涓说,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加班族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正常的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如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

  此外,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出入证、工牌、写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章制度、通知加班的文字记录、相关的业务记录,以及拍照、录音等都可作为证据进行保留。

  但李仁涓也提到,虽然如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证比较困难。

  另外,李仁涓表示,现在有不少用人单位将“加班”称为“值班”,从而逃避给加班费的义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还有一些企业,将过节费、红包、过节的货物,视为加班工资,这也不合法。过节费、红包、过节物品只是单位给员工的福利;而加班费则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须依法支付,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红包”和过节费不能代替加班工资,否则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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