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杨岳赴京参加颁奖大会
昨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命名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福建省福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赴京参加颁奖大会,并接受“全国文明城市”牌匾。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福州市曾连续四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福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按照“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持续推动省会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省会中心城市的竞争力,遵循为民惠民利民的原则创建,不断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形成共创共建合力,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福州市近年来广泛深入开展的交通秩序等十大专项整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建设、争创“三优”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省市共建”等系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注重深化文明创建的内涵,福州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福州市提出,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打造宜业宜居宜乐、美好幸福城市的重要途径,使之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推手,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长乐市航城街道洋屿村、马尾区亭江镇获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福州电业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审计局、闽侯县地税局、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福州实验小学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记者 许才芳 见习记者 陈木易)
朱华:文明成果与民同享

福州经过12年的努力,终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昨晚8时35分,在福州长乐机场,“全国文明城市”牌匾落地福州。
随机同回的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朱华向记者介绍,福州能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是与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努力分不开的。福州自1999年就开始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经过12年努力终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这些都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心血,对一个城市而言也是最高的荣誉。
朱华表示,福州必须有清醒的意识,要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出新一轮的三年创建规划,使文明成果能与民同享,真正做到文明之城、幸福之城,让百姓更满意。(记者 许才芳 见习记者 陈木易/文 柳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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