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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名司机重考科目一和三 用假证被扣12分

2013-05-23 15:06 来源:福州晚报 0

被一次扣24分的司机及车辆

 被一次扣24分的司机及车辆

  如果你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扣满24分,那除了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还要加考科目三。21日晚,福州仓山警方在纠违中就查处了一名一次性被扣24分的驾驶员,他也成为新规实施后我市首名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三的司机。

  21日18时许,城门派出所民警在福峡路与潘墩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长乐开往福州的大巴在通过路口时突然变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民警随即将车拦下。33岁的甘肃籍驾驶员杨某迟迟不肯出示驾驶证,并不停地求情:“我驾驶证分快扣光了,能不能不开罚单?”在民警的再三催促下,杨某才勉强拿出驾驶证。民警打开驾驶证,发现是A1证,但证上的字体与真证差异较大,明显是假证。后经警务通查询,民警发现,杨某考有驾驶证,但真实的准驾车型为A2。

  原来,近期杨某听说开大巴工资高,就准备参加驾考,好从A2证升级到A1证。但两个月前,他在老家听一个朋友说只要花钱就可以直接办证。杨某信以为真,花了2000元钱托朋友买了一本准驾车型为A1的驾驶证。但直到其来到福州开大巴并被民警查获,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最终,因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收缴假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扣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扣12分、罚款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扣车)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罚款100元),民警当场对杨某开出罚款3600元、一次扣24分、驾驶证降级、暂扣车辆并处拘留20日的处罚单。

  民警告诉他,黄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面临扣12分、罚款3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同时暂扣摩托车的处罚时,黄某简直欲哭无泪了。(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邱磊 赵永龙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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