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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使用新获批政策性资金,推动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福州日报   2026-06-30 18:06

  拧开家中的水龙头,清澈透亮的水花喷涌而出,这样安心的用水场景,是许多老旧小区即将迎来的幸福日常。

  29日,记者从福州市住建局获悉,福州市《关于使用新获批政策性资金推动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发布。新政将于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将创新采用“居民+政府+供水企业”三方出资模式,为四城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换芯”升级,让居民告别用水烦心事。

  世欧彼岸城管道施工现场。市住建局供图

  《通知》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此次改造对象为四城区范围内、2010年12月31日前建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列入5年内征迁计划的,且符合4项基本条件之一的住宅小区。

  “一是使用淘汰管材、设施老旧导致供水可靠性低的小区;二是经过查漏检修工作,无法达到漏损控制效果的小区;三是户内表小区;四是总表供水小区,任一条件‘达标’就可申请,列入本轮改造计划。”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福州市将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补助原则,利用新获批政策性资金,推动四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对已签约但因该批次政策性资金不足、未能获得补助的小区,可在下一批次优先获得补助资金。

  此次改造的内容包括为二次供水设置的建筑立管、水表出户、小区庭院供水管网、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等,“个性化”的改造内容,将根据每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具体确定。

  市民关注的资金补助方面,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按照“谁所有,谁付费”的原则,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为减轻居民经济负担,让更多居民用水无忧,《通知》明确了分层分担机制,对纳入本轮改造计划的小区予以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创新采用“居民业主承担20%+政府通过新获批政策性资金补助40%+供水企业兜底剩余”三方出资模式。其中,居民业主承担的改造费用可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解决。

  “我们将根据新获批政策性资金金额,按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改造协议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纳入本轮改造计划的小区。”该负责人说。

  为保障改造高效落地,福州市构建起“市级统筹谋划、区级组织实施、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同时,依托住建、城管、资源规划、园林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打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这一民生工程早日落地见效,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用水安全保障。(记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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