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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 每月最高800元

福州晚报   2026-01-16 17:39

  记者从福州市民政局获悉,福州市已于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每月最高补贴800元。该政策通过数字化手段,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专属消费券,用于抵扣日常照护服务费用,旨在精准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据了解,该政策面向居住在福州市、经专业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补贴通过“民政通”(含App、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补贴对象发放。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领取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用于抵扣评估费。

  购买服务时,可凭券按比例抵扣费用。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仅限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无法提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属、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在线预约能力评估后,经评估机构受理评估,并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月电子消费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只要在2026年内领取消费券,其当月产生的合规服务消费将按规定获得补贴。目前相关核销流程正逐步优化,政策红利全年有效。

  福州市民政局提醒,养老服务消费券并非现金补贴,其核销需满足相应条件。例如,欲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补贴额度,当月购买符合规定的服务总额须达到相应比例要求。政策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精准用于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实际生活质量。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联系。

  整个申领流程以线上办理为主,全程依托民政部官方平台“民政通”办理。(记者 朱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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