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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海关查获未获准入水产品13.63吨

海峡都市报   2024-07-16 17:37

  近日,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三批未获准入的鱿鱼水产品,共重13.63吨。

  据了解,现场海关关员在对申报为“鱿鱼”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鱿鱼胴部圆锥形且肉鳍宽大,几乎包被胴部前缘,既不像鱿鱼也不像墨鱼,与莱氏拟乌贼特征更为相符,当即对货物取样送检。经技术部门DNA测序比对,结果均为莱氏拟乌贼,即俗称的“大尾鱿鱼”“软丝”,该品种未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清单,不能进口到我国,海关已责令进口方将该批货物退运。

  据悉,为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海关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合格评定机制,其中首要环节便是输华食品准入制度。以水产品进口为例,任何国家或地区希望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必须先向我方提出输华准入申请,再通过海关总署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和审查。进口食品准入制度作为一道坚固的防线,从源头上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把控。对于那些境外官方监管体系不够严密或食品安全管理不符合中国要求的食品,准入制度将它们有效拦截在国门之外,确保了国内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这一制度不仅提升了进口食品的整体质量,也增强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记者 林涓 通讯员 黄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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