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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吸纳失业人员 企业可享补贴

福州日报   2023-04-17 15:47

  记者1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细则,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将享受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的《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补贴对象为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起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均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记者 胡一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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