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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手房交易施行“带押过户”

福建日报   2022-09-21 14:43

  记者近日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为促进交易良性循环、激发市场活力,在二手房交易方面,福州市已施行“带押过户”,为市民买卖房产提供更多便利。

  据了解,要交易正在抵押、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一般只能先由买方垫资或卖方自行筹借款项,然后卖方去银行还贷、解除抵押,房屋过户后,买方再办理抵押贷款。这种模式花费时间长、手续繁杂且成本高,存在一定的风险。

  施行“带押过户”模式,让买卖双方可选择将还款解押环节置于交易登记环节之后,畅通交易渠道。具体办理中,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并选择“带押过户”模式的,既无须垫付资金也无须先行解押,与银行沟通好后买方把房款打到特设的监管账户,买卖双方正常办理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将提存的房款打给卖方,卖方可在收到房款后用以还清贷款并解押。对比过去的模式,“带押过户”省时省力降成本,大大方便了市民交易房产。(记者 吴旭涛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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