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福建首批工业(产业)园区市级地方标准

福建日报   2021-11-04 17:32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两项工业(产业)园区市级地方标准,并将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据悉,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为全省首批工业(产业)园区市级地方标准,同时也是福州市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后首批发布的地方标准,标志着福州市地方标准改革实现零的突破。

  两项福州地方标准分别为:《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和《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项目认定与处置指南》,于今年8月份立项。其中,《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规定了总体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绿色生活、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项目认定与处置指南》规定了低效工业用地认定与处置的原则、分类标准、认定流程、处置方法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这两项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极大促进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建设,有效提升工业(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益,助推福州市工业(产业)标准化建设。(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张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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