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租户信息 永泰一房东被罚200元
福州晚报 2021-11-03 17:46
近日,永泰县樟城镇一出租屋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永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对樟城镇出租屋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名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后,未按规定将租客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亦未告知该人应主动申报居住登记。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当场对该房东进行处罚,要求该房东今后一定要及时对新增租户进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鄢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