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司无力还款仍在生产 法院善意执行保留企业“火种”

福州晚报   2021-09-24 18:02

  福州某针纺公司向马尾某银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获得29.3万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无力还款,银行提起诉讼并胜诉。执行期间,马尾法院采取“活查封”变通的执行方式,助力当事双方实现“双赢”。

  执行中,法官查询得知该公司账户仅有7000多元,强制扣划后远不足以清偿该案债务,而该公司还在生产,还有精编机等多台纺织设备仍在运行。如果强制扣押、拍卖机器设备,公司将无法继续经营。

  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4台机器设备进行“活查封”,即允许公司继续使用机器设备但不能擅自处分,并当场督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时与银行联系,限期履行债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公司均能按期履行。(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韩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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