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亲生父母六万卖儿 法院判撤销监护权

福建法治报   2021-03-04 19:56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4日讯  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被申请人林某宾、林某兰因贩卖亲生儿子,被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指定申请人民政部门为其子林某轩的监护人。

  2015年3月12日,林某宾与林某兰登记结婚,分别于2015年、2017年生育长子林某硕,次子林某轩。因林某宾为四级言语残疾,林某兰为一级视力残疾,两人依政策享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间,林某宾的父亲林某金经征得夫妻二人同意,将二人小儿子林某轩以6万元卖给他人。案发后,检察机关决定对林某宾、林某兰涉嫌拐卖儿童罪不予起诉,林某金犯拐卖儿童罪另案处理。

  2021年1月14日,民政部门向永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林某宾、林某兰的监护权。

  经查,林某宾的母亲已经去世,林某兰的父母亲也没有抚养能力因而放弃抚养林某轩。林某轩所在村民委员会亦出具说明,载明没有愿意担任林某轩监护人的个人和组织、村组织也无法履行监护之责。

  最终,永泰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林某轩监护人的情况下,判决准许民政部门承担监护责任。(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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