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江水域将禁渔3个月

海峡都市报   2021-03-02 17:17

  海都讯(记者刘露)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闽江水域继续实行禁渔制度,为期三个月。在此期间,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等禁渔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悉,禁渔期间,福州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将开展阶段性巡回检查,每周不少于3次水上巡查,防止分布在支流的渔船和海洋渔船非法进入闽江干流作业;每周不少于1次沿岸巡查,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徒手在江边滩涂布设网具的捕捞行为。

  对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区域,执法部门将加强检查频次,利用公共视频、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对带头违反禁渔制度的渔船,将从严从重处罚。对查获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渔违法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介绍,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盛期,实行禁渔制度有利于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禁渔期间,对布设在水中的网具一律按无主物予以拆除、销毁;对休渔渔船登记造册,划定休渔渔船停泊区;对擅自离开指定停泊点的,扣减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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