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车入河却称“不慎落水” 闽清5名男子因保险诈骗罪获刑
为骗取保费,来自福州闽清的吴某某和李某,近日将好友林某某的宝马车开到河边,伙同汪某、黄某等人将车子推入河中,然后以车辆不慎落水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出险定损。
日前,经闽清县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5人最终分别获刑。
汽车不慎落水出险现场疑点重重
2019年4月,福州某保险公司接到李某的出险电话后,立即派员到达事故现场登记情况,确认车损险保额为26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发现,涉案宝马车被缓缓开到案发现场时,中途停靠了一会儿,此时多人围着车子逗留走动,之后车辆落水,与李某的陈述存在诸多出入,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9月,经公安机关侦查,以涉嫌保险诈骗罪移送至闽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讯问过程中,李某等人始终坚称车辆是意外落水,并声称车子落水后,他们还给车主林某某打了电话说明情况。经研判,检方认为,林某某参与骗保的可能性较大。
“骗保”案真相大白涉案人员分别获刑
后来,在检方的审查中,吴某某推翻了原口供,承认与林某某密谋骗保,伪造骗保现场的犯罪事实。
原来,林某某的宝马车曾发生过一次事故,将车子送到吴某某的修车厂进行维修时,被告知车辆故障多,维修费用会很高。
林某某对吴某某走保险程序获得利益的提议感到心动,便与吴某某一拍即合,通过电商平台为车辆购买了3600多元的车损险,保额是26万余元,并支付给吴某某3万元作为报酬。
之后,吴某某找到好友李某,称只要把车开到河里就有钱赚。李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而,他们开着车来到河边时,望着湍流的河水突然心生胆怯,想把车直接推入水中,车子却被石头卡住。不得已,吴某某又喊来了家住附近的其他友人汪某、黄某等人,让他们帮忙把宝马车推入水中。
日前,闽清县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人李某、吴某某、黄某、汪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2万元不等。(海都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