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影院可从7月23日起有序恢复开放

福州日报   2020-07-24 11:58

  记者23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市委宣传部于当日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根据《福建省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闽影〔20201101号)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福州电影院可从23日起有序恢复开放。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电影院需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方可恢复开放,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指导电影院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南,督促各电影院认真对照《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切实将防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影院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逐条落实,所有员工必须熟知影院防控指南内容。影院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精准科学落实防控措施,细化防控管理流程,切实做到常态防控到位、预约限流到位、排片间隔到位、人员排查到位、环境消毒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据了解,福州将强化强化常态督导检査。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恢复开放的电影院加强指导和巡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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