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 有机会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

福州新闻网    2020-02-14 08:43

  13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分工方案》,明确通过六个方面二十条措施,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全文如下:

  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做好保障工作的20条措施,并具体分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由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成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层层发动,统筹各项保障工作,持续跟进落实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一线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支持。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属各医疗机构配合,对一线医务、疾控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市级层面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基本情况台账,动态更新调整,提供贴心服务,解除一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落实政策待遇

  2.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卫健委、市人社局配合,对参与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一类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措施,发放时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至响应终止之间的响应期。

  3.由市总工会负责,将新冠肺炎职工患者纳入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特别救助补助范围。

  4.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对援鄂医疗队、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所需购买保险费用由市财政局予以核拨;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好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可安排一线医务人员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5.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对援鄂医疗队、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以倾斜,职称已评(考)未聘的优先聘任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的在专业技术职务内优先晋升一级岗位细分等级。对直接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表现突出并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已评(考)未聘或已满足晋级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给予聘任相应等级岗位;尚未达到晋级年限的,可突破两年任职年限要求参加上一级岗位竞聘。

  6.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深化一线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机关工作;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将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列入“闽都英才卡”发放对象,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应服务待遇。

  7.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适时对援鄂医疗队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表扬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弘扬正气,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

  三、改善工作条件

  8.由市卫健委负责,市属各医疗机构配合,在保障工作效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工作者同时到一线工作,特别是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要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和其家属沟通联络渠道畅通,让一线医务人员与家属互相支持鼓励,构筑战胜病毒的信心决心。

  9.由市卫健委负责,按照随时更新、及时培训的原则,通过继续教育平台、应知应会手册、网络课件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全市一线医务人员熟悉诊疗规范、熟悉防控知识、实操规范到位。

  10.由市属各医疗机构负责,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严格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安全;做好后勤保障,采取单位食堂或允许有资质的餐饮企业统一配餐的形式,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和点心服务;及时改造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积极协调解决通勤交通问题,对步行或自驾上下班的一线医务人员,市属各医疗机构要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出租车公司、第三方平台,对上下班路程较远且缺乏自驾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给予优先派车。

  11.由市文旅局、市商务局负责,市卫健委配合,根据需求,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专门、安全的隔离场所,确保一线医务人员有充分的睡眠和卫生健康的饮食。

  四、加强关心慰问

  12.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使用专项党费对我市援鄂医务人员及一线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进行慰问,慰问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由市总工会负责,持续做好市属各医疗机构职工慰问工作,及时走访慰问一线医务人员家庭,了解实际困难,帮助协调解决。

  13.由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市卫健委配合,组建心理专家团队,通过设置职工热线等方式,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重点心理干预,主动关心工作生活情况和身心健康情况,减少他们的心理焦虑,积极给予精神关怀。

  14.由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推动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教师,主动联系关心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了解并帮助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通过在线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积极进行心理疏导。

  15.由各县(市)区负责,安排一线医务人员家属所在村(社区)主动关心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人文关怀。由团市委负责,发动青年志愿者对家庭有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进行对口帮扶。

  五、解决生活困难

  16.由市商务局负责,市卫健委配合,根据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市属医疗机构提出的需求,对接协调永辉、朴朴等商贸配送企业优先保障医务人员家属配送需要,在配送品种、时间和方式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优先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配餐需要。

  17.由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分批次提供50个口罩给每个一线医务人员家庭。

  六、营造良好氛围

  18.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属媒体充分报道、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故事,大力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各行各业职工面对疫情共同并肩战斗,着力营造尊医爱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卫健委官网、微信公众号要开设专栏,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9.由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工商联负责,倡导全市各类企业、经营场所积极服务一线医务人员,开展各类型“暖心”活动,为全市坚守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加油鼓劲。

  20.由各县(市)区负责,市卫健委、市公安局配合,加大警力投入,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严肃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对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等行为要依法严惩。

  请各县(市)区负责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相关保障工作。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 三明市再添两条省级“最美乡村‘福’路”
  • 三明市114个项目获国债资金支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