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福州“项目年”行动年度考评情况的通报

福州新闻网   2020-02-06 08:16

  根据2019年“项目年”行动考核评比办法,各县(市)区、高新区和参与考评的市直项目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如下:

  一、县(市)区、高新区考评结果

  第1名长乐区、第2名晋安区、第3名仓山区、第4名连江县、第5名鼓楼区、第6名台江区、第7名高新区、第8名福清市、第9名闽侯县、第10名闽清县、第11名永泰县、第12名罗源县、第13名马尾区。

  二、市直责任单位考评结果

  第1名市建设局、第2名市城投集团、第3名市交通局、第4名市新区集团、第5名市地铁集团、第6名市水利局、第7名市国投集团、第8名市教育局。

  福州市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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