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假期兼职支付转介费等骗大学生借身份证贷款获刑
福州日报 2018-09-17 11:33
去年1月至9月,王某为骗取钱款,谎称自己从事消费贷业务需要扩充业绩,以200元~5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诱饵,骗取97名被害人出借自身名义办理手机、电动车分期贷款业务,待款项发放到位后,王某向贷款公司分期还款3至6个月后将余款据为己有,共骗得钱款98万余元。
在这一过程中,王某或是通过校内qq兼职群发布招聘信息,以假期兼职为诱饵,或以支付转介费为手段,引诱同学间互相介绍,共骗取近60名大专院校学生,出借自己身份,用于骗取分期贷款。
近日,福州中院审结这起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对象的诈骗案件,王某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
校园兼职成陷阱,贪图小利终被骗。虽然被告人王某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因王某将款项挥霍,导致98万余元诈骗款无法追回,近60名在校生虽未涉嫌犯罪,但因出借身份,客观上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同时其自身也因未按时还贷而丧失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