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 就读保障、公租房纳入重点

福州晚报   2018-09-14 11:53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列出81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26个重点任务,涉及社保医保、教育、住房等众多领域。

  教育方面:我省将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和义务教育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城区、县级城关所在地中小学校建设,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建立城乡统一“三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城乡寄宿制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推动建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还要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民办学校就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到2020年全省平均资助比例达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另外每年新开工建设150所幼儿园。

  社保方面:我省将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服务项目共7项,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方面:我省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服务项目共3项,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将对环卫、公交等行业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分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另外,我省支持福州、厦门等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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