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政策八条措施: 优秀人才最高奖200万元

福州日报   2018-04-19 09:41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

  去年11月,“榕博汇”上,来自北大、清华、人大的博士,与我市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资料图片)


­  高层次人才

­  享资金住房双奖励

­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落地,《八条措施》中规定,从境外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落地后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从境内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落地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奖励。

­  另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分别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或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租房补贴(共发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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