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州干部任用前得先通过这个考试

福州新闻广播   2017-12-07 17:15

­  日前,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榕治市办〔2017〕72号),对建立全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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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的制定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思想、新论断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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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指出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为全市拟提拔担任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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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同时对考试的内容、时间、考试方式和成绩的运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试成绩将作为我市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  关于考试

­  据悉,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考试内容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章和党内法规。

­  考试采取网络在线作答,考试人员在考试时间内登录福州普法网(http://www.fuzhoupufa.com.cn/),进入考试页面,输入相关身份信息后即可作答。考试题目由题库随机抽取产生,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在90 分(含)以上为合格。

­  考试成绩将作为下一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  新闻多看点

­  此前,在今年6月,福建省司法厅印发了《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

­  考试对象

­  省司法厅(含厅直机关)、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省属监狱戒毒单位拟提拔担任处级、科级职务的干部。

­  考试时间和方式

­  (一)考试原则安排在干部任职公示期内,集中组织进行。

­  (二)根据应试人员年龄,考试分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其中50周岁以下的实行闭卷考试,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向组织考试的政工部门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在任职前另行组织考试。

­  (三)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满分为100分。(“法治福州”微信、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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