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电动车被发现 捅伤协警获刑一年九个月

福州新闻网   2017-05-25 09:27

­  男子游某盗窃电动车,被发现后竟持械捅伤协警。近日,游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被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2016年7月,游某与王某、蒋某经事先预谋,带着工具,到福州一网吧附近,盗走一辆电动车,三人推着车辆经过仓山区上三路附近时,被警方巡逻人员拦下盘查,惊慌的游某为躲避盘查,持匕首将协警的手腕和左胸捅伤后逃跑。次日,游某即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协警为轻伤一级。(记者 叶智勤 仓法)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守护木兰溪源头生态屏障
  • 福建代表团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
  • 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继续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