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意见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

福州新闻网   2017-05-24 09:34

­  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

­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争取列入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

­  根据意见,全市新建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按以下范围和标准实施:

­  今年,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装配式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先开工建设。

­  明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3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滨海新城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  2019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  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记者 柯竞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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