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三个新特点
福州新闻网 2017-05-16 09:36
15日,记者从召开的福建省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去年以来开展防范涉众型金融风险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和传销等违法犯罪,破获各类金融犯罪案件2430起。
据悉,我省涉众型金融犯罪目前呈现三个新特点:
犯罪活动线上线下相互勾连。互联网已成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的重要渠道。2016年以来,我省发生了招宝网、AMT、特多米、沃客等多起P2P网络借贷平台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虚拟货币”“比特币”非法经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原发性与输入型犯罪并发。除省内发生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犯罪外,总公司在外省、分公司或代理点(人)在我省的输入型涉众经济犯罪案件频发。“e租宝”“泛亚”等重点案件就是典型的输入型涉众经济犯罪案件。
非法集资和传销相互融合。非法集资开始以传销方式吸纳社会公众资金,形成相互牵连、相互影响的局面。(记者 曾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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