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连江启动住房限购 公积金首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福州晚报   2017-03-01 11:20

­  近日,“连江将启动商品住房限购”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市民和网友关注。昨日20时许,记者从连江县政府办获悉,《连江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已正式出台,从今年2月21日起,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悉,连江县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销售县城关地区(指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这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是: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同时,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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