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5个村干部 私分护林员工资受处分

闽南网   2016-10-21 08:13

  闽南网10月21日讯 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闽侯县竹岐乡前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邱传云,原村委会主任方振生,原党支部委员郑天海、方信铨,原村委会委员陈建金等人截留私分护林员工资问题。邱传云、方振生、郑天海、方信铨等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建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源县中房镇上宅村违规扣留、挪用上级生态林补偿款问题。中房镇纪委对上宅村党支部书记李健仁予以立案审查,该村村委会主任李品梅(预备党员)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永泰县大洋林业工作站原负责人卢朝光违规领取林业补助款等问题,卢朝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闽清县省璜镇原计生副镇长林勤伙同镇计生办聘用人员黄锋贪污毛脚鸡鸡苗问题。林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黄锋受到辞退处理。

  长乐市文武砂镇八站站长陈忠旺、报账员陈小英对造福工程改造补助金监管不严问题,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都记者 王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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