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表彰31家“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福州新闻网   2017-09-22 10:30

­  昨日下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海西法律大讲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讲座暨“2016年度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授牌仪式,全市共31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受到表彰。

­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企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有力保障,社会保险进一步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家企业被评为国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94家企业、9个工业园区、6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福建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276家企业、3个工业园区、12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

­  会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原巡视员余明勤等3位专家还就劳动关系法务知识作了专题讲座,相关企业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经理、“2016年度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代表、县(市)区三方四部门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会议。(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贺莹 陈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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