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政:买商业地产享财补 SOHO水气费可按民用标准收

海峡网   2016-10-09 08:26

  眼下,福州市商业办公房地产存在一定的库存压力。记者昨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福州市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意见的通知》,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即SmallOf⁃fice,HomeOffice,意为家居办公),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SOHO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

  通知提出,加强商业办公房地产开发用地管控。对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区和县(市),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对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城区和县(市),原则上暂缓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通知明确,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允许SOHO项目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气费用。

  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消费。自本意见颁布实施之日起,凡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由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村集体使用村财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参照上述办法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的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

  同时,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依托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组建国有房屋租赁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定向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推进房产租赁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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