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3岁男童小区内被撞身亡 当事父母微信公号发声
海峡网 2016-09-23 16:35

业主2012年购房的宣传规划效果图,事故点原规划为绿地

2007年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通过的泰禾红峪规划图,图中已有此规划路

业主规划图中未出现的规划路
记者致电福州泰禾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事故肇事者应负主要责任,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泰禾已派人与当事亲属沟通,就其提出的诉求暂时没法接受,而具体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一切等警方处理结果及法院判决,再作妥善处理”。
昨日,记者从福州仓山警方和仓山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云南人,35岁,当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血液酒精为53mg/100ml,当时骑电动三轮摩托车在小区内送装修材料,车速为30公里左右。目前,周某因过失致死被批捕。
对于这起发生在小区内的事故,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认为,肇事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事发时,家长未及时对小孩进行看管,存在监护不到位,负有一定责任。同时,物业未对小区隐患区域,设置醒目提示牌或减速带,放任外来车辆进出,存在管理上的失责,也要负部分责任。
吴律师说,家属除了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外,若认为物业存在管理失职或漏洞,可向法院起诉判决赔偿。
就卓先生质疑开发商存在宣传图示与实际规划不符的情况,吴律师认为,若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更改小区规划是不允许的,但也存在一些楼盘出于美观和宣传需要,宣传规划图示会用一些绿地进行覆盖,“小区的实际情况最终还是要以规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