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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实施报复 故意毁坏果树林

2016-09-05 11:37 来源:福州日报 0

­  近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侦查,动员涉嫌故意毁坏果树林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强投案自首。

­  1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何某报案称,其种在华石村山地上的两处50余株枇杷树被人偷砍。接警后,森林分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报案情况基本属实。经鉴定,在后垅大墓山处,6棵枇杷树被砍伐,10棵枇杷树被人用柴刀局部环剥,直接经济损失1800元;位于华石村“老寮”处,被砍伐枇杷树54棵,直接经济损失16200元。经调查,发现同村村民何某强有重大嫌疑。经询问,何某强供述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两次分别在华石村后垅大墓山、“老寮”砍伐他人枇杷果树。

­  犯罪嫌疑人父亲何某反映何某强有精神病史并提供了诊治病历等证明,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聘请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何某强有否精神疾病与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等级、程度进行鉴定,认定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  8月31日,何某强到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因与邻居何某纠纷,引发报复念头,两次持砍刀潜入何某种植的枇杷果树林故意毁坏的犯罪事实。目前,何某强已被警方刑拘,全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陈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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