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闽清因灾遇难人员 家属可领取12万元补偿金

2016-07-20 15:25 来源:海峡网 0

­  受今年1号台风“尼伯特”影响,闽清受灾严重。记者昨日获悉,“7.9”因灾遇难人员(含闽清县户籍以及闽清辖区内具有暂住资格的自然人)家属领取的12万元补偿金,包含1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和2万元抚慰金。

­  “7.9”灾害发生后,闽清县协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公司,启动理赔,对本次因灾遇难人员家属给予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10万元理赔金。要求保险公司简化理赔程序,尽快赔付。

­  此外,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对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地区,安排救灾资金时,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按每位因灾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经闽清县民政局请示省民政厅,目前可提标至20000元,故发放本次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20000元/人。

­  抚慰金发放对象为“7.9”特大洪涝灾害遇难人员的家属(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的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发放),抚慰金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发放。(海都记者 刘世泉)

新闻推荐

到头了;
下一条:小区门口设置水泥桩防外来车辆 居民有不同意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