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深夜电动车挡路中央 车主下车怒打骑手赔25000元

2016-07-20 10:22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  凌晨,电动车停在路中央挡了道,越野车摁喇叭提示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小车上的两人打伤电动车骑手。近日,福州台江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这两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两人犯故意伤害罪,缓刑一年。

­  2015年12月28日凌晨3时许,林某某驾驶黑色越野车,载着张某某,途经乌山路附近时,因吴某某、杨某某驾驶的电动车挡在路中央,林某某遂摁喇叭提示二人避让,双方因此发生争吵。之后,林某某开车跟随电动车,双方继续争吵,最终林某某将其逼停。林某某、张某某下车挥拳殴打吴某某,造成吴某某二级轻伤。

­  2016年1月,林某某、张某某主动投案,并赔偿吴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5000元,取得谅解。(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婷如)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外来工子女因暂住证无法入学 教育局可统筹解决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