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开展夏季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30万元财物发还被害人
2016-07-18 09:35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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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租赁车辆转卖牟利
6月2日,福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向盖山派出所报警,称公司5月27日出租的一辆价值17万元的丰田轿车人车失联,车辆加装的GPS定位装置也信号全无,怀疑已被拆除。
盖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湖南省耒阳市人)上网追逃。6月11日,李某被南宁铁路乘警支队抓获。6月27日,盖山所民警在贵州省兴义市某汽车租赁店内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洪(男,32岁,贵州省兴仁县人),追回被骗的丰田轿车。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欠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便伙同他人通过骗取租赁车辆转卖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此外,犯罪嫌疑人周某洪在明知车辆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以49000元的价格购买被骗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改装、套牌进行租赁牟利。
民警提醒:租赁公司在核实承租人身份的基础上,也要在信用担保上加强风险防控,一旦发现承租人失联或车辆定位系统无信号应及时报警。
“商铺大盗”原形毕露
5月底至6月中旬,仓山金山、建新等地相继发生多起沿街商铺被盗案件,时间均为凌晨,作案手法均为撬门入室。
仓山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并案侦查,通过调取案发时段的大量监控视频资料,结合周边走访排查,民警发现嫌疑人为3名男子,属于流窜作案,民警循线追踪,逐步锁定了3名嫌疑人。连续多日蹲守后,民警在晋安区后山村路段成功抓获朱某良(男,43岁,鹰潭市)、谢某德(男,42岁,鹰潭市)和黄某强(男,37岁,鹰潭市),摧毁了这伙“商铺大盗”。随后,民警从犯罪嫌疑人暂住处缴获被盗香烟等财物。
民警提醒:商铺业主可将店内监控视频与派出所的视频防控系统对接,形成强大的视频覆盖网络,发生案件后警方能及时调取相关资料,便于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张宁 林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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