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省市区调查组进驻 腾达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人被拘

2016-07-01 09:08 来源:海峡网 0

“黑气瓶”运往仓山 半路被警方截获

  海都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获悉,就在记者暗访当日下午,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普通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非常慌张。打开车厢后,查到127个装满液化气的钢瓶,还伴有十分浓烈的液化气味。

  民警介绍,这辆普通厢式货车并非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属涉嫌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品,司机当场被警方控制,货车及液化气瓶也被扣押。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气瓶就是在腾达液化石油气公司充装的,并准备送往仓山两家地下供气点销售。当晚,上街警方对两处地下供气点进行了取缔。目前,货车司机和腾达液化气公司负责人陈亮亮已被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扣报废钢瓶中 一个已损坏漏气

  记者了解到,警方暂扣的127个气瓶,已交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保管。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跟随南屿镇建设站的工作人员前往暂扣点,看到了127个气瓶。记者注意到,这些气瓶里,很多都是锈迹斑斑的旧瓶,其中近20个是5年前就该报废的“螺丝瓶”。还有一个钢瓶已严重损坏,无法放平,不断漏气,被暂扣点人员放在了露天的墙角。

  “这么明显损坏的钢瓶都敢充气,胆子也太大了!”暂扣点的工作人员说,漏气的钢瓶在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都很可能发生爆炸。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盛装的是易燃易爆介质,且要承受一定的压力,具有爆炸危险。当使用一定的年限后,钢瓶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金属产生疲劳后强度降低等问题,若继续使用就会增加危险性。因此国家规定,液化气钢瓶达到一定年限,必须报废。

  此外,《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还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批准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或代办点供气,也禁止钢瓶在不同经营企业之间流动使用。一位行内人士告诉记者,福州城郊一些地下供气点,之所以还在使用报废钢瓶,除了可以减低供气时气瓶流转的成本,另一个原因是,选择跨地区到乡下充气站进行充装,每吨成本还能省下300多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一套复式房隔9间装10个电表 物业多次劝阻无效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