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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企业获贸易救济保护 免受进口产品不正当竞争

2016-06-29 17:03 来源:福州晚报 0

­  昨天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包括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和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行业龙头企业于去年发起申请的对外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裁决。这意味着福州企业成功申请贸易救济保护,我省乃至全国相关化纤企业及上下游企业都将免受相应进口产品的不正当竞争。

­  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的公告》裁定,自今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  锦纶6切片是一种合成树脂,广泛应用于化纤、纺织、化工、医疗等领域,2010年商务部就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去年,包括福州两家企业在内的全国8家企业向商务部提出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申请,认为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期间,上述国家或地区合计进口数量所占中国大陆市场份额处于20%至40%的较高水平,在没有其他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一旦终止反倾销措施,上述国家和地区要想重新抢占和扩大在中国大陆市场的份额,只能继续采取倾销手段,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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