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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选报志愿

2016-05-20 10:00 来源:东南快报 0

­  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限制、强迫和代替考生选报志愿。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  据了解,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省各设区市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或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高职院校中连续2年实际注册入学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进行撤并或停招,财经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法律大类不举办五年制高职。高职院校不得在校外单独设置五年制高职教学点。按照规定,各初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不得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记 者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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