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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布2016年第三批合规燃气器具 含9个品牌

2016-04-15 10:03 来源:福州日报 0

­­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获悉,今年第三批在我市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且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的燃气器具产品目录已正式公布,共包含9个品牌。

­  第三批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且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的9个燃气器具产品分别为:吉派(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康纳(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威旺(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风田(家用燃气集成灶,有效期至2017年1月);伊路(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美大(家用燃气集成灶,有效期至2017年1月);大信Daeshin(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弗兰特(家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7年3月);康驰(商用燃气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  市液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气器具应当经具有相应资格的燃气适配性检测机构对其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适合当地燃气气源要求的,检测机构会出具适配证明。经营燃气器具的企业要根据适配证明在器具上标明适配气种。未经检测擅自标明的,或者未标明的,都不得销售。此外,器具生产、销售单位还应设立或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安装维修服务。(记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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