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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民间标会两名女会首获刑 非法吸金2千多万

2016-03-22 11:21 来源:福州晚报 0

  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与民间标会有关的案件。

  经查,2012年至2015年间,女子丁某在连江县浦口镇官岭村组织民间标会7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00多万元;女子谢某在浦口镇非法组织他人参加民间标会14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800多万元,上述会道均在中途倒闭。

  连江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利用民间标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连江县的金融秩序。

  最终,丁某、谢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6年,并处以相应罚金,同时责令退还未标会会员的会款。

  据了解,民间标会的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并未明确认可其合法地位。如果出现倒会、逃会、停会,会首(组织者)就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记者从连江法院获悉,去年共有11名会首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民间标会,一旦因资金链断裂而发生倒会,损失将难以追回。“一是调查取证难。有的会首会将记录簿隐匿或销毁,有的会员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有的会首文化素质低,会单上姓名多半是小名、别名或者其他代号,姓名不全。二是挽回损失难。从近几年连江打击民间标会的案件来看,被标会款多用于赌博、高利贷、高风险投资、大宗消费或者挥霍,损失难以挽回。三是法律定性难。对会员恶意多标会款且不交会款或者卷款潜逃的,能否定罪量刑,争议较大。”连江法院相关人士说。(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陈咏隽 陈家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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