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 发票不能报销

2016-03-17 10:20 来源:福州日报 0

  超市开的发票拿回单位竟然不能报销,事后才发现,超市办理“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变了。

  在福州一家保险公司上班的王女士前几天到沃尔玛大利嘉城店为单位采购物资并现场开了发票,在单位报销时却被财务告知发票不能报销,怀疑她提供的是假发票,因为通过税务查询系统无法查到发票信息。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王女士到超市要求更换发票时才得知,超市刚办了“三证合一”,纳税人识别号发生了变化,之前开出去的发票记录的是原有识别号,“三证合一”办理完毕后,输入原有识别号无法查到发票信息。国税部门提醒,遇到这种情况,可将原有发票作废并重新开发票,或向单位财务人员解释清楚。(记者 欧阳进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州“鸟疯子”骑车路上丢硬盘 存数万张高清观鸟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