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小孩偷跑进厂房玩被轧断手掌 公司和承包人赔偿10万

2016-01-28 11:01 来源:福州晚报 0

  因为公司管理不严,幼童小明(化名)偷跑进砖厂区玩耍,被机器轧断手掌。日前,闽清县法院一审判令公司和砖厂承包人王先生分别承担30%和40%的赔偿责任。

  小明的父母在闽清一家砖厂上班,一家人住在砖厂宿舍里。宿舍区与工作区仅相隔数米,没有隔离设施,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小孩经常在厂区内玩耍。用于生产作业的窑车轨道机器设备也直接暴露于地面,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014年6月19日下午,小明到厂房里玩,两只手被机器绞轧、流血,当即被送往医院就诊。同年7月,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小明左手掌缺失1/2,为八级伤残,右拇指末节缺失、右中指末节无功能为九级伤残。

  小明的父母亲认为:建材公司和王先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共同赔偿。赔偿遭拒后,他们于去年将建材公司和王先生一起告上法庭。

  闽清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作为承包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未尽到安全防范和监督义务,对小明进入工作区被生产机器绞轧致伤的损害结果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40%民事赔偿责任。

  建材公司未将生产区域和工人生活区域做安全隔离,未在工作区设安全警示标志,也未对生产作业的机器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障安全,对小明的损害结果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30%民事赔偿责任。

  小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他未尽到教育管理和安全防患义务,对他的损害结果也具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30%民事责任。据此,该院判令建材公司和王先生分别赔偿小明经济损失4万多元和5万多元,合计约10万元。(记者 陈鸿星)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警方支招如何防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