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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出首张针对个人 内河污染违法行为罚单

2015-12-16 10:49 来源:福建日报 0

  记者从省环保志愿者协会获悉,内河污染违法行为首期有奖征集线索活动再现成效,11月至12月上旬共收到各类违法行为线索10条,查实6起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处以10.05万元罚款,发出举报奖金9000元。同时,开出首张针对个人的污染内河违法行为罚单。

  据介绍,12月8日,福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李某为图方便,开车将大量生活垃圾投入光明港。市内河管理处依据市民举报,并通过市交警部门协助,联系李某,查实其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举报人陈先生将得到1000元现金奖励。

  据悉,这是《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日修订颁布以来,第一张针对个人破坏内河违法行为的罚单。

  这期间也得到查实的内河污染案件还有:

  11月5日,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南平东路建设和新店溪改河的过程中,将大量泥浆排入新店溪,市内河管理处查实给予5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福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将建筑泥浆少量排入新店溪。市内河管理处查实给予1万元罚款,并给予举报人陈先生2000元现金奖励。

  11月9日,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洋里污水处理厂二通道的过程中,将少量泥浆和建筑废料倒入打铁港。市内河管理处查实给予1万元罚款,并给予举报人陈先生2000元现金奖励。

  11月30日,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地铁一号线茶亭主变电站过程中,将少量泥浆和废水排入东西河。市内河管理处查实给予1万元罚款,并给予举报人林先生2000元现金奖励。

  12月1日,福建兴宏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南街跨安泰河桥梁桩基过程中,因打桩造成少量泥浆污染安泰河,同时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内河管理处查实给予2万元罚款,现正通过媒体联系举报人,也将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据统计,自相关监督曝光平台设立以来,已累计罚款21.05元,发出举报奖金共计14500元。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吴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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