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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禁鸣喇叭区域扩大 警方现场开罚单

2015-12-08 11:33 来源:福州晚报 0

  从上周六开始,我市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扩大,除原先的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主路和辅路)外,新增了五四北和新店等片区的道路。虽然禁鸣区范围增加了,但乱鸣喇叭现象依然很常见。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杨桥路达明路口开展现场查处行动,一些违法司机被交警开了罚单。

  昨日15时30分,记者来到杨桥路达明路口,不一会儿,车牌号为闽AD580M的小车从西往东经过该路口时,因在斑马线前鸣喇叭被民警拦下,罚款20元。“本来这个信号灯我是可以过的,但前面的司机起步太慢了,眼看我要再等一个灯,心里着急了才按的。”司机解释说。

  和闽AD580M司机一样着急的司机还有很多,尤其在绿灯起步以及右转直行车道上的右转车辆被直行车辆挡住道路时,刺耳的喇叭声更是此起彼伏。被民警拦下的司机各有各的解释,有的称是因为加速超车“习惯了”;有的因为是“警告”闯红灯的行人、电动车,感觉自己被罚“很委屈”;有的称不知道有禁鸣规定;有的则不着边际称“手滑了”。民警告诉记者,从2012年7月起,我市就将禁鸣范围扩大至三环内的所有道路。因此,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在路面上乱鸣喇叭。而且,乱鸣喇叭会让有的司机和行人惊慌失措,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喇叭的噪声还会扰民,影响文明城市环境。

  据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管理,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污染,从本月5日起,我市决定扩大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其中,扩大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为三环路(不含)以北、绕城高速(不含)以东、罗汉山脉以西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即“五四北和新店等片区”)的道路。与此同时,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主路和辅路)所有道路仍按以往通告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道路内鸣喇叭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元的罚款。

  据了解,警方目前已在市区主要路口及路段设置了87面禁鸣标志,提醒司机在三环内等区域禁鸣喇叭。(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文 陈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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