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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辞职后把原单位当“取款机” 没钱就回去行窃

2015-11-12 09:34 来源:东南快报 0

  李某把原来工作过的鞋厂宿舍当“ATM”机,没钱花就去取点,他用的工具只有一张银行卡。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仓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1岁的李某是四川人,原先在仓山区城门镇某鞋厂打工。因嫌弃工作累,他于9月初辞职了。9月13日20时许,身无分文的李某来鞋厂宿舍前,他知道宿舍门锁防盗性差,就用一张银行卡插进门缝把门打开,入室偷走300元现金离开。

  两天后,钱花完了,李某进入另一间宿舍偷走500元。之后,只要钱一花完,他就带上银行卡到鞋厂宿舍“取钱”。11月10日21时许,天气冷了,李某想偷钱趁“双11”抢购一件羽绒服,结果被回宿舍的员工抓获。

  据李某交代,从9月13日至11月10日,他先后7次进入鞋厂宿舍盗窃,共盗窃金额达3000多元。目前,李某已被仓山公安分局刑拘。(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城门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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