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福州实施车购税新政首月 6992台车减税3345万元

2015-11-09 09:27 来源:福州日报 0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10月1日起实施的1.6升及以下车型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满月,全市10月累计为6992台符合规定车辆办理减半征收,减免车购税3345万元。

  自新政发布以来,相关车辆销售明显升温,10月征收1.6升以下车辆较9月环比增加1339台,增幅为2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5台,同比增幅5%。

  据介绍,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内税,机动车购买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在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时,需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因此车辆购置税=购车款/(1+17%)×税率,调整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调整后为5%,相当于优惠了4.273%的购车款。

  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持续到2016年12月31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周华)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人口抽样调查开始入户补登记 针对错过网络填报住户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