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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驾驶公车出车祸 福州一官员被处分

2015-10-27 11:1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27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福州仓山区通报了一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经查,2015年8月28日,福州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光松擅自驾驶公车,与一名酒后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的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2015年10月19日,区纪委给予刘光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都记者 李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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