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已有近500台车享受购置税减半 减免税款217.6万元
2015-10-13 09:28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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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新政实施以来,截至9日,福州市减半征收车辆495台,减免税款217.6万元。
今年国庆黄金周前一天,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为期15个月里,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这意味着1.6L及以下车型的消费者可以省下一笔支出。
福州一些购车者表示,一辆10万元的车,原本购置税为8547元,现在只要4273.5元,前后省了4000多元。税务部门表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内税,机动车购买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时,需要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因此,车辆购置税=购车款/(1+ 17%)×税率,调整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调整后为5%,相当于优惠了4.273%的购车款。对消费者而言,只需按购车款乘以4.273%,即可得知需要缴纳的税款。
据了解,这是继2009年以来,国家第二次将车辆购置税进行减半征收。(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周华 薛行龙 张林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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