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非法运输假烟牟利 赚取不义之财被诉

福建法治报   2021-02-03 18:28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3日讯  近日,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运输假烟案提起公诉。

  经查,浙江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昌、邵某标、黄某力等人在案发前商议运输香烟牟利,遂合资购买一艘渔运轮船用于海上运输,由王某昌负责驾船运输香烟,邵某标负责联系码头停靠,黄某力负责通风报信并联系车辆进行陆面转运。

  因无法在浙江海域上岸,嫌疑人邵某标联系到了福建省福鼎市某码头停靠,后嫌疑人王某昌驾驶该渔船出海接驳香烟返航停靠在该市码头卸货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日,犯罪嫌疑人邵某标、黄某力被分别抓获到案。经鉴定,查扣在案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福鼎市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昌、邵某标、黄某力在案发前明知运输的是香烟而承运牟利,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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